近年来,我国多次发生犬只伤人事件,引发了公众对如何防范此类事件的广泛讨论。例如去年10月,四川崇州某小区内发生的大型犬咬伤女童事件更是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寻求解决之道,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主张,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应被明确写入刑法修正案,以确保对肇事者实施有力的法律制裁。全国政协委员刘木华则建议建立宠物饲养征信与积分制度,并引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将宠物的伤人行为等记录在内,以监督饲主承担其责任,禁止遗弃和虐待宠物。而全国政协委员沈建忠则呼吁尽快推动国家层面的立法,强化犬只的登记注册管理制度,并严格要求犬只在外出时必须使用牵引带,对违规养狗、遛狗、弃养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据《2023-2024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消费报告)》显示,我国宠物犬的数量已达5175万只。然而,每年约有4000万人被猫狗咬伤。动物致伤除了可能导致组织损伤外,还可能引发细菌感染、病毒传播,甚至导致中毒和过敏性休克等严重后果。若治疗不当,还可能诱发狂犬病和破伤风。一位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的刘女士就表示,她所在的小区有不少养大型犬的居民,这让她每次乘坐电梯都感到恐惧。她还曾亲眼目睹一起因未牵绳而引发的大型犬追逐儿童的事件,孩子的母亲惊恐大叫,与狗主人发生激烈争执。

庹庆明代表指出,虽然实践中犬只伤人案件通常以民事责任解决,但鲜有刑事责任追究的案例,这导致惩戒效果不佳,伤人事件并未减少。他认为,目前法律对于犬只伤人案件中饲养者或管理者的刑事责任规定相对模糊,导致追责难度大。因此,他主张在刑法修正案中明确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为司法人员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庹庆明表示,他曾就这一提案咨询过法律界人士,并征求过法院和检察院的意见,得到了他们的支持。检察院也建议,对于造成他人伤害的犬只饲养者或管理者,应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我国犬只伤人问题亟待解决。但通过加强立法,明确饲养者的法律责任,强化管理和监督措施等,我们有望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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