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爱宠竟为“重病狗”,商家需不需要承担医疗费?
2023-03-02
网购宠物狗生病医治无效。2022年6月8日,袁先生通过某网购平台,以1250元的价格从商家魏某处购买一只博美犬。售后协商无果诉至法院认为购买到病狗的袁先生一面在购物平台提交售后申请,一面将小狗送至宠物诊所治疗。经诊断,该博美犬携带冠状病毒,且体内有滴虫。经治疗三日未见好转。治疗九天后,该博美犬由于无法救活而被进行安乐死。两次治疗共计花费医疗费5847.22元。其间,平台经审核退回了袁先生购货款1250元,但拒绝袁先生主张的医药费事宜申请。庭审中,原告袁先生认为,商家出售的博美犬存在质量问题,理应支付三倍惩罚性违约金3750元。最终,永嘉法院判决被告魏某支付袁先生小狗治疗费用5847.22元,驳回袁先生其余诉讼请求。